专业资格课程(QP)
(a) 包括三个渐进级别,共14 个单元和一个最高级别,即基础级别(10 个单元)、专业级别(四个单元)和最高级别。
(b) 采用注册会计师能力蓝图,其中规定了资格架构中三项原则(即入职前教育、专业课程和实务经验)所指定的能力要求和学习成果。
(c) 设定以香港资历架构第4 级中任何学科的高级文凭/副学士学历,作为进入基础级别的入学要求。
(d) 具有相关学历的个人可根据评估结果免修基础级别(需收取评估费)。成功完成基础级别课程后,学生将获得结业证书。
(e) 引入由为期三天的最高级别工作坊和最终考试组成的综合顶点课程,加强注重学生发展和评估高阶核心赋能能力,例如解决问题、批判性和横向思维,以提高学生识别复杂问题的能力,包括道德困境和专业的方案解决技能。
(f) 将实务经验扩展到涵盖六大技术能力领域,学生可以选择更广泛的工作职业,作为获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所需实务要求。
想成为注册学生的人士应符合以下条件:
(a) 年满16 岁;
(b) 具有良好的品格;及
(c) 持有公会认可的院校所颁授的学历,并至少达到香港资历架构第4 级或以上的副学位(即高级文凭/ 副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申请人在提交QP学生申请前,应先确认自己的学历是否获评定为资历架构第4 级或以上,详情可参阅香港资历架构官方网站及资历名册:http://www.hkqr.gov.hk。
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附例第39(1)(b) 条,注册主任须将任何在十年内仍未能通过QP最高级别(Capstone) 的学生从学生名册中除名。但根据章程第39(2) 条,理事会可以就个别情况延长有关期限。
公会专业资格及考试评议会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十年期限。简言之,对于超过十年期限的学生,先前在QP已取得合格或豁免的单元将失效,学生需要从头开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获得特别考虑的学生,理事会才可以根据章程第39(2) 条,延长该学生的注册期限。而有关延长注册期限是一次性的,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再获延期。
有志成为注册会计师但无法达到专业资格课程(QP) 最低入学要求的人士,如能满足以下条件,亦可申请成为QP学生:
(a) 年满25 岁;
(b) 已累积至少5 年相关工作经验;及
(c)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香港高级会考中取得的成绩达到香港高级文凭/ 副学士课程(或同等学历)的最低入学要求。
循上述途径入学的申请人将不获任何单元豁免。
是的,申请人可根据自己已完成且得到公会承认的学历和学科申请豁免基础级别单元。如果申请人完成的课程之资历水平及学科教学大纲涵盖范围符合各基础级别单元的水平,便可能获豁免单元考试。不过,专业级别和最高级别(Capstone)没有任何单元豁免。
需持有公会认可的院校所颁授之学历,若是达到香港资历架构第4 级或以上的副学位(或同等学历),经公会进行资历评估后最多可获豁免首五个单元(即单元1 - 5);若是达到香港资历架构第5 级或以上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经公会评估后最多可获豁免十个单元。
单元豁免申请必须一次过提交。公会不接受基于相同学历/ 资格的后续申请。额外的单元豁免只适用于此后提交的其他学历/ 资格。
|
课程类别 |
最多可获豁免的基础单元数目 |
|
学士或学士程度以上学位 |
10 (单元1 - 单元10) |
|
经公会评审的转换课程 |
|
|
香港副学士学位/ 高级文凭 |
5 (单元1 - 单元5) |
根据豁免安排(Grandfathering arrangements),于2017/18 学年或以前开始修读公会已评审学位或转换课程的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注册成为QP学生,不需要缴付相关的单元免考费。除非学生修毕已评审课程超过五年,则要缴付单元免考费。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完成未获豁免的单元/ 取得有关单元的豁免:
(a) 透过考试取得有关单元合格(专业资格课程QP考试路线);
(b) 对应未获豁免的单元选修公会已评审课程下的相关科目(课程学习路线);
(c) 同时使用以上两种方式。
认可学位课程的毕业生,无论获得多少单元豁免,都可以选修已通过公会评审的学位或转换课程中的相关科目来完成未获豁免的单元,但提供转换课程的院校可能会因应申请人的学历和其他情况,要求申请人修读所有转换课程的科目。在完成相关科目后,学生可以提出单元豁免的额外申请,公会将保留最终批核权。
除了课程经评审而给予的整体基础级别单元豁免外,学生还可以借完成原来的院校或其他机构提供的相关科目,申请额外单元豁免。然而,基于有关申请涉及「个别资历评审」,学生必须支付额外的单元免考费。
对于在未经评审的学位课程中完成的科目,学生须成功修毕有关课程后,才可以向公会提出单元豁免的额外申请。在未修毕的课程内取得合格的科目不会被接纳作单元豁免。
现今的雇主对专业会计师的要求是具备批判性思维、专业怀疑精神和商业智慧等高阶技能。最高级别的培训旨在培养高阶技能,使学生能够多方面思考,识别复杂的问题并制定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这对于要成功成为职业会计师至关重要。学生在获得所有专业单元和工作坊的知识之后,最高级别的课程将提供有效的训练,以培养这些高阶技能。
学生可以在同一试期中同时报名参加入门工作坊和专业级别单元工作坊。若学生未能完成入门工作坊,已报名的专业级别将自动取消,退款时将从每个已报名单元中扣除五佰港元作为行政费用,剩余金额将全额退还。
(a) 培养考生研究、解决和分析问题的技能;将专业知识应用到实际场景中;从工作坊导师和其他考生的经验分享中获益;以及透过讨论学习,对工作坊材料取得更好的理解和更深入的见解;
(b) 提供学生发展核心赋能能力的机会; 和
(c) 协助学生准备单元考试。
(a) 培养考生整合和应用从专业单元和实践从中所得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能力;
(b) 进一步发展运用核心赋能能力; 和
(c) 发展和评估高阶技能,例如解决问题、批判性思维和增强横向思维等。
(1) 具有学位资格并在初次注册时获得八个或以上基础级别单元豁免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公会允许学生进行跨级别考试报名,可直接报考专业级别;
(2) 自2022 年12 月试期起,学生以通过单元考试或豁免考试方式完成八个基础级别单元后,便可报考专业级别考试。
最高级别课程为综合性质,学生需要完成为期三天的工作坊及期终考试。
有,学生必须在首次注册为QP 学生之日起10 年内完成最高级别。如未能在十年内完成的学生将被公会从学生名册中移除,包括该学生以往考试成绩都会被永久删除。对于先前获授予的个别单元免试资格的学生,只有在该名学生自移除之日起两年内再次注册为QP 学生的情况下,该免试资格才会被保留。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学生注册常见问题第三题。
有,学生必须在首次注册为QP 学生之日起10 年内完成最高级别。如未能在十年内完成的学生将被公会从学生名册中移除,包括该学生以往考试成绩都会被永久删除。对于先前获授予的个别单元免试资格的学生,只有在该名学生自移除之日起两年内再次注册为QP 学生的情况下,该免试资格才会被保留。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学生注册常见问题第三题。
为实施新规定,公会需要修订《专业会计师条例》,纳入登记会员的额外准则。在《专业会计师条例》修订生效日期之前注册的学生将不受此限,即新的CPD要求仅适用于在生效日期之后注册的学生。公会将适时公布生效日期。
公会已举办一系列关于专业资格课程专业级别单元考试辅助研习班(MPS)以及考试技巧研习班(ETS),用以帮助学生加强对专业或困难题目的理解,以及提升考试技巧。
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并透过学院讲师提交。必须包括研究的目标和方法。
必须证明学生/学生团体已经完成了一些研究,并且提出的问题是具体的并且与会计专业和个案直接相关。
公会对于尚未发表正式立场事项的相关征求意见不予受理。
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于2022年12月推出。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的主要变化如下:
- 对于持有认可大学学位或从专业资格课程基础级别毕业的注册学员相关实务经验的最短年数要求为3年,而整个实务经验期间的工作日数要求为不少于500个工作日。在18个技术要素中,需在4个选定的技术要素中完成至少75个工作日。而工作日时间要求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衡量:
- 注册学员每年相关实务经验需要获得至少130个工作日,每一个工作日需有8个工作小时,而工作小时可以累计。每年可允许参加最多40小时的相关培训课程被视为实务经验的工作日。
- 注册学员必须在申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日期之前的10年内获得相关实务经验(即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 注册学员每年相关实务经验需要获得至少130个工作日,每一个工作日需有8个工作小时,而工作小时可以累计。每年可允许参加最多40小时的相关培训课程被视为实务经验的工作日。
-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申请人需要在认可之前进行自我评估,以评估他们是否承诺遵守实务经验中的准则和指引(Codes and Guidelines)要求。
- 公会将选择部份新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申请人进行认可访问。他们将与申请人代表和其员工会面,了解培训和发展环境,并评估申请人是否遵守所有实务经验中的准则和指引。
-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一经授予,认可期限为5年,并需接受年度监测。根据风险评估或情况需要,公会可能对其进行审查或认可访问。而每5年需要在线上更新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状态。根据风险评估或情况需要,公会可能对其进行认可访问。如果对其遵守准则和指引存在任何疑虑,公会有权终止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注册。
- 每个认可雇主(AE)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MIC),负责监督注册学员的培训并确认他们达到所需的能力。负责人(MIC)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一系列的责任。
- 如果认可雇主(AE)中注册学员人数较多,负责人(MIC)最多可以任命5 名副负责人,而其副负责人必须符合负责人(MIC)同一组标准的要求。
- 认可雇主(AE)的负责人(MIC)需要为每位注册学员分配一名导师。认可雇主(AE)的导师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导师与注册学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8。
- 如果无法提供认可雇主(AE),公会可以授权一位合适资格的人士担任认可监督(AS)。认可监督(AS)必须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与负责人(MIC)相似的一系列责任。
- 取消注册学员由外部认可雇主培训的安排。
- 在实务经验期开始时,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和注册学员必须签订发展承诺,以明确各方的期望和责任。
- 注册学员应定期更新线上培训记录表,包括每年供导师/认可监督(AS)签署的反思声明。
- 导师/认可监督(AS)应与注册学员举行中期和年度审查会议。
实务经验要求是时间(input based)和能力(output based)的结合。 「基于输入」(input based)指的是时间投入的要求,而「基于产出」(output based)指的是达到能力的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相关实务经验必须在申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前的10年内获得。 (即 10 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然而,过渡学员(指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成为注册学员并开始累计实务经验)所获得的实务经验可以在过渡期三年内(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旧实务经验框架或根据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下的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都可以被承认,以申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籍。
假设过渡学员在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监督下获得了相关实务经验,以下情况中该实务经验是否能获得承认?
|
语境 |
注册学员 注册日期 |
入会申请日期 |
实务经验期限 |
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并能被承认? |
|
学生A |
2012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是1 |
|
学生B |
2012年1月1日 |
2026 年12月31日 |
2012年1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
否2 |
1: 学生A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实务经验能够满足旧实务经验框架中定义的10年规则或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下的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2: 学生B在过渡期(即2025年12月31日)后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实务经验则不符合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下的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认可监督(AS)应透过实务经验线上系统注销认可监督(AS)以通知公会。
请注意,每一次作为认可监督(AS)注册申请都需要由他/她所在的雇主提供支持。如果认可监督(AS)离开了他/她所在的雇主,认可监督(AS)的资格将立即终止。
如果他/她希望为其新雇主的员工提供培训,他/她应提交线上申请,为新雇主注册为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
一般来说,只有在同一雇主中任职的认可雇主(AE)导师/认可监督(AS)才有资格核实注册学员的实务经验(例如,公司A的导师/认可监督(AS)只能核实公司A雇用的注册学员的经验)。
如果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希望培训同一集团子公司雇用的注册学员,则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需要申请集团注册。
在公会注册为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之前(即202X年1月1日之前),在该机织/主管监督下的注册学员相关工作经验是无法被认可的。因此,他/她之前的两年工作经验都无法被认可为实务经验。
| Q104. | 某人在一家公会认可的机构(认可雇主(AE)或认可监督(AS)的受雇机构)工作了两年,但在三个月前才成为公会的注册学员。当他成功成为注册学员后,他的认可雇主(AE)/ 认可监督(AS)也在一个月内向公会提交了该学员的信息更新。在这种情况下,该注册学员之前的两年实务经验能被认可吗? |
根据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只有当个人成功注册为注册学员并接受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监督和培训下,实务经验才能从该日开始起得到认可。
如果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能够提供确认和证明文件(如有)以满足以下标准时,才能将该个人之前的实务经验视为认可考虑:
(A) 注册学员的身份
i. 该个人目前在同一雇佣合同(不包括学徒和实习生)下受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雇用和监督。
ii. 该个人在成功注册前已向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通报了其专业资格课程注册的意图。
iii. 该个人了解注册学员的角色和责任,以满足实务经验要求。
(B)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在注册学员成功注册之前提供培训和监督
i. 相关培训已提供给该个人,以确保该个人具备执行指定工作所需的技能。
ii. 该个人所获得的实务工作经验性质应属于技术和通用能力范畴,并具有适当的熟练程度。
iii.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每年会审查可以计入实务经验要求的工作时间。
iv.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遵守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中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例如导师的指派、签署发展承诺和培训记录表等。
经批准后,该个人最多可以认可其注册学员在获批准之前 12 个月内的相关实务经验,但不得早于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机构下的受雇日期。此外, 注册学员应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月内与其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签署发展承诺。
请注意,AE/ AS必须在该学员注册后的1个月内向公会提交相关信息更新和符合以上标准,公会才作考虑。
注册学员应通过线上培训记录表来记录实务经验的进展,包括工作天数、所获得的技术和通用能力,以及自我反思。
线上培训记录表应按照年度进行审查并由导师/认可监督(AS)签署。此外,导师/认可监督(AS)应在记忆犹新时和注册学员为培训进展进行中期审查,以评估注册学员的表现和能力的达成情况。
点击这里查看如何创建发展承诺。
有关实务经验过程中的其他关键步骤,请点击《注册学员概述- 培训记录》以获取详细信息。
| Q109. | After Counselor/ AS has completed annual review and sign off of my Training Records, do I need to submit them to the Institute annually? |
No. You should submit the signed-off Training Records to the Institute when you are ready to apply for HKICPA membership, i.e. along with your HKICPA membership application.
| Q110. | I am a transitioning QP student. Do I still need to conduct the annual review and sign off of the Training Records? |
Yes, an annual review is required. The Training Records must be reviewed and signed off by the Counselor/ AS each year.
The Training Records should be signed off by 31 December each year and submitted online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cut-off date (i.e. 31 January of the following year). Alternatively, you can schedule the review and sign-off for the Training Records during your annual performance appraisal with the Counselor/ AS.
| Q112. | I started my employment two months ago and not yet completed my probation. Do I need to undergo the annual review in December? |
In the situation that a QP student who commences his/her Practical Experience Period in the second half of a year (i.e. less than six-month period), the first annual review and sign-off of the Training Records could be completed by 31 December of the subsequent year. The covering period should not exceed 18 months.
| Q113. | When I login to the online system, the screen shows the system message “Navigation Collection not found”. What should I do? |
This is because you do not yet have access to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nline System.
Please notify your current employer/ supervisor, who is an AE/ AS, about your need to gain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remind them to submit an online information update to the Institute. Once we approve the related submission, access right will be granted, allowing you to start your practical experience process.
For the submitted Training Records, you can only edit it when it is in “Pending for Sign Off” status. You can request your Counselor/ AS to push back your Training Records for amendment.
Your Training Records will be archived after being signed off by the Counselor/ AS, and editing is not permitted.
| Q115. | I have passed the QP and become a QP Graduate. Do I need to renew my studentship if I still need to gain my practical experience? |
Yes. Renewing your studentship is essential for you to continue accessing to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nline System to document your practical experience.
AAT 会员可选择:
(a) 继续留在香港财务会计协会并维持其会员资格至2029 年12 月31 日;和/或
(b) 注册成为公会学生并报考专业资格课程(QP)。他们会被转移至公会学生名册,情况与AAT毕业生一样,可获豁免首五个基础级别单元考试。
| Q117. | 我明白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在香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名册上的AAT 会员,若取得了首五个基础级别单元考试豁免,继续参加专业资格课程(QP) 单元6 至10 考试可享特惠安排。你能告诉我更多有关的资讯吗? |
此类AAT 会员需要注册成为公会学生后才能报考专业资格课程(QP)。他们在累积5 年相关工作经验后,可获得公会颁发基础级别证书,表明:
(a) 证书持有人以AAT 考试合格成积加上5 年相关工作经验已被视为完成QP 基础级别;及
(b) 证书持有人如报考QP 专业级别单元需要先通过入门考试。
JES 学生在JES 考试取得合格的考卷可获豁免相应的QP 基础级别单元,安排如下:
|
JES 考试科目
|
可获免试之专业资格课程(QP) 单元
|
||
|
1
|
会计框架
|
1
|
会计学
|
|
2
|
法律框架
|
10
|
商业法与公司法
|
|
3
|
管理讯息
|
2 3 |
管理会计 商业经济 |
|
4
|
组织架构
|
4
|
商业管理
|
|
5
|
资讯分析
|
5
|
信息管理
|
|
6
|
审计框架
|
8
|
审计原理
|
|
7
|
税务框架
|
9
|
税务原理
|
|
8
|
管理财务
|
7 |
财务管理 |
|
9
|
控制资讯 和决策 |
||
取得基础级别单元1 至5 考试豁免,并具有5 年相关工作经验的JES 学生也可以参加专业级别入门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