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資格課程(QP)
(a) 包括三個漸進級別,共14 個單元和一個最高級別,即基礎級別(10 個單元)、專業級別(四個單元)和最高級別。
(b) 採用註冊會計師能力藍圖,其中規定了資格架構中三項原則(即入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和實務經驗)所指定的能力要求和學習成果。
(c) 設定以香港資歷架構第 4 級中任何學科的高級文憑/副學士學歷,作為進入基礎級別的入學要求。
(d) 具有相關學歷的個人可根據評估結果免修基礎級別(需收取評估費)。成功完成基礎級別課程後,學生將獲得結業證書。
(e) 引入由為期三天的最高級別工作坊和最終考試組成的綜合頂點課程,加強注重學生發展和評估高階核心賦能能力,例如解決問題、批判性和橫向思維,以提高學生識別複雜問題的能力,包括道德困境和專業的方案解決技能。
(f) 將實務經驗擴展到涵蓋六大技術能力領域,學生可以選擇更廣泛的工作職業,作為獲取註冊會計師資格的所需實務要求。
想成為註冊學生的人士應符合以下條件:
(a) 年滿 16 歲;
(b) 具有良好的品格;及
(c) 持有公會認可的院校所頒授的學歷,並至少達到香港資歷架構第 4 級或以上的副學位(即高級文憑 / 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申請人在提交QP學生申請前,應先確認自己的學歷是否獲評定為資歷架構第 4 級或以上,詳情可參閱香港資歷架構官方網站及資歷名冊:http://www.hkqr.gov.hk。
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附例第 39(1)(b) 條,註冊主任須將任何在十年內仍未能通過QP最高級別(Capstone) 的學生從學生名冊中除名。但根據章程第 39(2) 條,理事會可以就個別情況延長有關期限。
公會專業資格及考試評議會規定,必須嚴格執行十年期限。簡言之,對於超過十年期限的學生,先前在QP已取得合格或豁免的單元將失效,學生需要從頭開始。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獲得特別考慮的學生,理事會才可以根據章程第 39(2) 條,延長該學生的註冊期限。而有關延長註冊期限是一次性的,無論任何情況都不能再獲延期。
有志成為註冊會計師但無法達到專業資格課程(QP) 最低入學要求的人士,如能滿足以下條件,亦可申請成為QP學生:
(a) 年滿 25 歲;
(b) 已累積至少 5 年相關工作經驗;及
(c)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香港高級會考中取得的成績達到香港高級文憑 / 副學士課程(或同等學歷)的最低入學要求。
循上述途徑入學的申請人將不獲任何單元豁免。
是的,申請人可根據自己已完成且得到公會承認的學歷和學科申請豁免基礎級別單元 。如果申請人完成的課程之資歷水平及學科教學大綱涵蓋範圍符合各基礎級別單元的水平,便可能獲豁免單元考試。不過,專業級別和最高級別(Capstone)沒有任何單元豁免。
需持有公會認可的院校所頒授之學歷,若是達到香港資歷架構第 4 級或以上的副學位(或同等學歷),經公會進行資歷評估後最多可獲豁免首五個單元(即單元 1 - 5);若是達到香港資歷架構第 5 級或以上的學位(或同等學歷),經公會評估後最多可獲豁免十個單元。
單元豁免申請必須一次過提交。公會不接受基於相同學歷 / 資格的後續申請。額外的單元豁免只適用於此後提交的其他學歷 /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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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
最多可獲豁免的基礎單元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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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或學士程度以上學位 |
10 (單元 1 - 單元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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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會評審的轉換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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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副學士學位 / 高級文憑 |
5 (單元 1 - 單元 5) |
根據豁免安排 (Grandfathering arrangements),於 2017/18 學年或以前開始修讀公會已評審學位或轉換課程的學生在畢業後五年內申請註冊成為QP學生,不需要繳付相關的單元免考費。除非學生修畢已評審課程超過五年,則要繳付單元免考費。
學生可以通過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完成未獲豁免的單元 / 取得有關單元的豁免:
(a) 透過考試取得有關單元合格(專業資格課程QP考試路線);
(b) 對應未獲豁免的單元選修公會已評審課程下的相關科目(課程學習路線);
(c) 同時使用以上兩種方式。
認可學位課程的畢業生,無論獲得多少單元豁免,都可以選修已通過公會評審的學位或轉換課程中的相關科目來完成未獲豁免的單元,但提供轉換課程的院校可能會因應申請人的學歷和其他情況,要求申請人修讀所有轉換課程的科目。在完成相關科目後,學生可以提出單元豁免的額外申請,公會將保留最終批核權。
除了課程經評審而給予的整體基礎級別單元豁免外,學生還可以藉完成原來的院校或其他機構提供的相關科目,申請額外單元豁免。然而,基於有關申請涉及「個別資歷評審」,學生必須支付額外的單元免考費。
對於在未經評審的學位課程中完成的科目,學生須成功修畢有關課程後,才可以向公會提出單元豁免的額外申請。在未修畢的課程內取得合格的科目不會被接納作單元豁免。
現今的雇主對專業會計師的要求是具備批判性思維、專業懷疑精神和商業智慧等高階技能。最高級別的培訓旨在培養高階技能,使學生能夠多方面思考,識別複雜的問題並製定多元化的解決方案。這對於要成功成為職業會計師至關重要。學生在獲得所有專業單元和工作坊的知識之後,最高級別的課程將提供有效的訓練,以培養這些高階技能。
學生可以在同一試期中同時報名參加入門工作坊和專業級別單元工作坊。若學生未能完成入門工作坊,已報名的專業級別將自動取消,退款時將從每個已報名單元中扣除五佰港元作為行政費用,剩餘金額將全額退還。
(a) 培養考生研究、解決和分析問題的技能;將專業知識應用到實際場景中;從工作坊導師和其他考生的經驗分享中獲益;以及透過討論學習,對工作坊材料取得更好的理解和更深入的見解;
(b) 提供學生發展核心賦能能力的機會; 和
(c) 協助學生準備單元考試。
(a) 培養考生整合和應用從專業單元和實踐從中所得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等能力;
(b) 進一步發展運用核心賦能能力; 和
(c) 發展和評估高階技能,例如解決問題、批判性思維和增強橫向思維等。
(1) 具有學位資格並在初次註冊時獲得八個或以上基礎級別單元豁免的學生。在這種情況下,公會允許學生進行跨級別考試報名,可直接報考專業級別;
(2) 自 2022 年 12 月試期起,學生以通過單元考試或豁免考試方式完成八個基礎級別單元後,便可報考專業級別考試。
最高級別課程為綜合性質,學生需要完成為期三天的工作坊及期終考試。
有,學生必須在首次註冊為 QP 學生之日起 10 年內完成最高級別。如未能在十年內完成的學生將被公會從學生名冊中移除,包括該學生以往考試成績都會被永久刪除。對於先前獲授予的個別單元免試資格的學生,只有在該名學生自移除之日起兩年內再次註冊為 QP 學生的情況下,該免試資格才會被保留。
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學生註冊常見問題第三題。
有,學生必須在首次註冊為 QP 學生之日起 10 年內完成最高級別。如未能在十年內完成的學生將被公會從學生名冊中移除,包括該學生以往考試成績都會被永久刪除。對於先前獲授予的個別單元免試資格的學生,只有在該名學生自移除之日起兩年內再次註冊為 QP 學生的情況下,該免試資格才會被保留。
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學生註冊常見問題第三題。
為實施新規定,公會需要修訂《專業會計師條例》,納入登記會員的額外準則。在《專業會計師條例》修訂生效日期之前註冊的學生將不受此限,即新的CPD要求僅適用於在生效日期之後註冊的學生。公會將適時公佈生效日期。
公會已舉辦一系列關於專業資格課程專業級別單元考試輔助研習班 (MPS)以及考試技巧研習班(ETS),用以幫助學生加強對專業或困難題目的理解,以及提升考試技巧。
平日:上午 9:00 至下午 6:00
週六:上午 9:00 至中午
週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公會圖書館:
平日:上午 9:00 至晚上 7:00
週六:上午 9:00 至中午
週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請求必須以書面形式並透過學院講師提交。必須包括研究的目標和方法。
必須證明學生/學生團體已經完成了一些研究,並且提出的問題是具體的並且與會計專業和個案直接相關。
公會對於尚未發表正式立場事項的相關徵求意見不予受理。
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於2022年12月推出。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的主要變化如下:
- 對於持有認可大學學位或從專業資格課程基礎級別畢業的註冊學員相關實務經驗的最短年數要求為3年,而整個實務經驗期間的工作日數要求為不少於500個工作日。在18個技術要素中,需在4個選定的技術要素中完成至少75個工作日。而工作日時間要求根據以下標準進行衡量:
- 註冊學員每年相關實務經驗需要獲得至少130個工作日,每一個工作日需有8個工作小時,而工作小時可以累計。每年可允許參加最多40小時的相關培訓課程被視為實務經驗的工作日。
- 註冊學員必須在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日期之前的10年內獲得相關實務經驗(即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 註冊學員每年相關實務經驗需要獲得至少130個工作日,每一個工作日需有8個工作小時,而工作小時可以累計。每年可允許參加最多40小時的相關培訓課程被視為實務經驗的工作日。
-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申請人需要在認可之前進行自我評估,以評估他們是否承諾遵守實務經驗中的準則和指引(Codes and Guidelines)要求。
- 公會將選擇部份新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申請人進行認可訪問。他們將與申請人代表和其員工會面,了解培訓和發展環境,並評估申請人是否遵守所有實務經驗中的準則和指引。
-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一經授予,認可期限為5年,並需接受年度監測。根據風險評估或情況需要,公會可能對其進行審查或認可訪問。而每5年需要在線上更新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狀態。根據風險評估或情況需要,公會可能對其進行認可訪問。如果對其遵守準則和指引存在任何疑慮,公會有權終止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註冊。
- 每個認可僱主(AE)需要指定一名負責人(MIC),負責監督註冊學員的培訓並確認他們達到所需的能力。負責人(MIC)必須符合特定資格要求並承擔一系列的責任。
- 如果認可僱主(AE)中註冊學員人數較多,負責人(MIC)最多可以任命 5 名副負責人,而其副負責人必須符合負責人(MIC)同一組標準的要求。
- 認可僱主(AE)的負責人(MIC)需要為每位註冊學員分配一名導師。認可僱主(AE)的導師必須符合特定資格要求並承擔一系列的責任。導師與註冊學員的比例不得超過 1:8。
- 如果無法提供認可僱主(AE),公會可以授權一位合適資格的人士擔任認可監督(AS)。認可監督(AS)必須必須符合特定資格要求,並承擔與負責人(MIC)相似的一系列責任。
- 取消註冊學員由外部認可僱主培訓的安排。
- 在實務經驗期開始時,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和註冊學員必須簽訂發展承諾,以明確各方的期望和責任。
- 註冊學員應定期更新線上培訓記錄表,包括每年供導師/認可監督(AS)簽署的反思聲明。
- 導師/認可監督(AS)應與註冊學員舉行中期和年度審查會議。
實務經驗要求是時間(input based)和能力(output based)的結合。 「基於輸入」(input based) 指的是時間投入的要求,而「基於產出」(output based)指的是達到能力的要求。
根據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相關實務經驗必須在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前的10年內獲得。(即 10 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然而,過渡學員(指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成為註冊學員並開始累計實務經驗)所獲得的實務經驗可以在過渡期三年內(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據舊實務經驗框架或根據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都可以被承認,以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籍。
假設過渡學員在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監督下獲得了相關實務經驗,以下情況中該實務經驗是否能獲得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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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 |
註冊學員 註冊日期 |
入會申請日期 |
實務經驗期限 |
是否符合時效要求並能被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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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A |
2012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 |
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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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B |
2012年1月1日 |
2026 年12月31日 |
2012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否2 |
1: 學生A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所獲得的實務經驗能夠滿足舊實務經驗框架中定義的10年規則或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2: 學生B在過渡期(即2025年12月31日)後申請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的實務經驗則不符合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認可監督(AS)應透過實務經驗線上系統註銷認可監督(AS)以通知公會。
請注意,每一次作為認可監督(AS)註冊申請都需要由他/她所在的僱主提供支持。如果認可監督(AS)離開了他/她所在的僱主,認可監督(AS)的資格將立即終止。
如果他/她希望為其新僱主的員工提供培訓,他/她應提交線上申請,為新僱主註冊為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
一般來說,只有在同一僱主中任職的認可僱主(AE)導師/認可監督(AS)才有資格核實註冊學員的實務經驗(例如,公司A的導師/認可監督(AS)只能核實公司A僱用的註冊學員的經驗)。
如果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希望培訓同一集團子公司僱用的註冊學員,則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需要申請集團註冊。
在公會註冊為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之前(即202X年1月1日之前),在該機織/主管監督下的註冊學員相關工作經驗是無法被認可的。因此,他/她之前的兩年工作經驗都無法被認可為實務經驗。
| Q104. | 某人在一家公會認可的機構(認可僱主(AE)或認可監督(AS)的受僱機構)工作了兩年,但在三個月前才成為公會的註冊學員。當他成功成為註冊學員後,他的認可僱主(AE)/ 認可監督(AS)也在一個月內向公會提交了該學員的信息更新。在這種情況下,該註冊學員之前的兩年實務經驗能被認可嗎? |
根據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只有當個人成功註冊為註冊學員並接受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監督和培訓下,實務經驗才能從實務經驗期開始之日起得到認可。
如果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能夠提供確認和證明文件(如有)以滿足以下標準時,才能將該個人的實務經驗視為認可考慮:
(A) 註冊學員的身份
i. 該個人目前在同一僱傭合同(不包括學徒和實習生)下受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僱用和監督。
ii. 該個人在成功註冊前已向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通報了其專業資格課程註冊的意圖。
iii. 該個人了解註冊學員的角色和責任,以滿足實務經驗要求。
(B)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在註冊學員成功註冊之前提供培訓和監督
i. 相關培訓已提供給該個人,以確保該個人具備執行指定工作所需的技能。
ii. 該個人所獲得的實務工作經驗性質應屬於技術和通用能力範疇,並具有適當的熟練程度。
iii.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每年會審查可以計入實務經驗要求的工作時間。
iv.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遵守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中規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例如導師的指派、簽署發展承諾和培訓記錄表等。
經批准後,該個人最多可以認可其註冊學員之日起前 12 個月的相關實務經驗,但不得早於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機構下的受僱日期。此外, 註冊學員應在獲得批准後的三個月內與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簽署發展承諾。
請注意,AE/ AS必須在該學員註冊後的1個月內向公會提交相關資訊更新和符合以上標準,公會才作考慮。
註冊學員應通過線上培訓記錄表來記錄實務經驗的進展,包括工作天數、所獲得的技術和通用能力,以及自我反思。
線上培訓記錄表應按照年度進行審查並由導師/認可監督(AS)簽署。此外,導師/認可監督(AS)應在記憶猶新時和註冊學員為培訓進展進行中期審查,以評估註冊學員的表現和能力的達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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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實務經驗過程中的其他關鍵步驟,請點擊《註冊學員概述 - 培訓記錄》以獲取詳細信息。
| Q109. | After Counselor/ AS has completed annual review and sign off of my Training Records, do I need to submit them to the Institute annually? |
No. You should submit the signed-off Training Records to the Institute when you are ready to apply for HKICPA membership, i.e. along with your HKICPA membership application.
| Q110. | I am a transitioning QP student. Do I still need to conduct the annual review and sign off of the Training Records? |
Yes, an annual review is required. The Training Records must be reviewed and signed off by the Counselor/ AS each year.
The Training Records should be signed off by 31 December each year and submitted online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cut-off date (i.e. 31 January of the following year). Alternatively, you can schedule the review and sign-off for the Training Records during your annual performance appraisal with the Counselor/ AS.
| Q112. | I started my employment two months ago and not yet completed my probation. Do I need to undergo the annual review in December? |
In the situation that a QP student who commences his/her Practical Experience Period in the second half of a year (i.e. less than six-month period), the first annual review and sign-off of the Training Records could be completed by 31 December of the subsequent year. The covering period should not exceed 18 months.
| Q113. | When I login to the online system, the screen shows the system message “Navigation Collection not found”. What should I do? |
This is because you do not yet have access to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nline System.
Please notify your current employer/ supervisor, who is an AE/ AS, about your need to gain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remind them to submit an online information update to the Institute. Once we approve the related submission, access right will be granted, allowing you to start your practical experience process.
For the submitted Training Records, you can only edit it when it is in “Pending for Sign Off” status. You can request your Counselor/ AS to push back your Training Records for amendment.
Your Training Records will be archived after being signed off by the Counselor/ AS, and editing is not permitted.
| Q115. | I have passed the QP and become a QP Graduate. Do I need to renew my studentship if I still need to gain my practical experience? |
Yes. Renewing your studentship is essential for you to continue accessing to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nline System to document your practical experience.
AAT 會員可選擇:
(a) 繼續留在香港財務會計協會並維持其會員資格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和/或
(b) 註冊成為公會學生並報考專業資格課程(QP)。他們會被轉移至公會學生名冊,情況與AAT畢業生一樣,可獲豁免首五個基礎級別單元考試。
| Q117. | 我明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香港財務會計協會會員名冊上的 AAT 會員,若取得了首五個基礎級別單元考試豁免,繼續參加專業資格課程(QP) 單元 6 至 10 考試可享特惠安排。你能告訴我更多有關的資訊嗎? |
此類 AAT 會員需要註冊成為公會學生後才能報考專業資格課程(QP)。他們在累積 5 年相關工作經驗後,可獲得公會頒發基礎級別證書,表明:
(a) 證書持有人以AAT 考試合格成積加上 5 年相關工作經驗已被視為完成QP 基礎級別;及
(b) 證書持有人如報考QP 專業級別單元需要先通過入門考試。
JES 學生在 JES 考試取得合格的考卷可獲豁免相應的QP 基礎級別單元,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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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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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獲免試之專業資格課程(QP) 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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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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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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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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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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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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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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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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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與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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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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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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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管理會計 商業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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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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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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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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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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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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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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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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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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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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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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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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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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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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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框架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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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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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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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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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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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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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資訊 和決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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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基礎級別單元 1 至 5 考試豁免,並具有 5 年相關工作經驗的 JES 學生也可以參加專業級別入門考試。
